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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牌照海市蜃楼:香港11年都未做起来

2013-02-01 15:51:51   作者: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评论:0  点击:



  看上去很美

  据统计,目前全球共1100多家移动虚拟运营商。1999年,虚拟运营商在欧洲兴起。其后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香港等市场相继开放市场、发放牌照。中国香港从2001年至今已经发放了12张虚拟运营商牌照。

  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被视为激活电信市场竞争、打破垄断的一个重要举措。数据显示,2011年全球共有移动虚拟运营商用户1.05亿户,占全球移动电话用户数的1.8%。

  刘羽认为,参照维珍欧洲的成功,作为虚拟运营商,需要拥有包括品牌,网络、资费、客服、系统、终端和渠道在内的7个方面条件。

  “这7项是一家虚拟运营商成功运营的基础条件。”刘羽说,在操作中,还需要虚拟运营商做到两点。“虚拟运营商对基础运营商的要求高于运营商本身。”

  首先是在技术上,虚拟运营商必须要有懂网络专业人士,要精确地知道掉线率、掉话率,与电信基础运营商的每个指标都需要量化。虚拟运营商本身的BOS(BusinessOperationSystem)系统要有充足准备,包括业务、平台、计费和增值每个项目,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将影响到整个BOS系统的运作,对虚拟运营商品牌造成影响。

  其次,并不是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都能很好运作。运营商还需要在营销方面做到精细化操作。“要与基础运营商业务有差异化,只能做细分市场,包括对业务和地域都要细分。”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如家乐福、7-11等企业,在国外参与虚拟运营,凭借的就是其强大的渠道优势;迪士尼则倚重品牌和用户优势;而被视为相对成功的维珍移动,其原本就是一个媒体集团和有线运营商,拥有丰富的内容资源,做移动虚拟运营商就是一个自然的业务延展。

  除此之外,虚拟运营商还需要在客服、计费和渠道体系上,有大量的投入。但对于虚拟运营商而言,最大的挑战还在于业务创新。

  此外,即便在国外运营多年的虚拟运营商,真正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在中国香港地区,润迅通信等多家企业11年前就获得了虚拟运营商牌照,但也没有怎么做起来,主营业务已变成呼叫外包。

  也有人士担心,移动转售业务的放开,会否形成新的腐败温床和国资流失途径。“目前这一业务牌照没有规定上限,而且未来还同时允许全国性的和地方性的转售业务,这意味着可能会带来更加复杂的市场格局。”

  “转售的业务比较单一,并不会有颠覆性的变化。对于虚拟运营商而言,更需要的是创新。不与运营商业务雷同。”上述接近工信部人士提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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