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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牌照海市蜃楼:香港11年都未做起来

2013-02-01 15:51:51   作者: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评论:0  点击:




  虚拟运营商又称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由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必须建立客服系统,可依需建立业务管理平台,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不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转售。

  当时,中国电信是一个还没有面向外企、民营资本开放的领域,牢牢掌控在三大运营商手中。

  面对现实的环境,维珍先从某省级运营商入手,提“BLR-BrandLedResell”概念,即品牌导向的移动转售业务。

  BLR方式巧妙规避了一些当时的禁区,突出转售商品牌优势的同时,并不强调租用基础运营商网络资源。而是利用基础运营商的网络,共同开发产品和资费计划,采取共同品牌的方式,利用维珍的品牌号召力和营销能力发展用户,并以收入分享的方式而非批发话务的方式获得收益。

  在当时,维珍提出的BLR业务,已经远超普通的业务代理的范畴,转售商维珍可以利用自己的品牌开展业务,这也很难获得当时政策的支持。

  “当时考虑到政策风险,我们和上海这家运营商谈判的时候,是希望成为品牌转售商,没有直接提虚拟运营商,实质上没太大差别。”刘羽说。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不单独使用维珍的品牌,维珍自己搭建计费、客服系统,并使用特定号段开展业务。

  签订合同后,维珍展开大规模招聘,“当时已经招聘了200名左右”。不过最终合作还是没有成功,“这家运营商的集团公司担心政策风险,还是叫停了”。

  “本来打的是擦边球,当时风险除了政策风险之外,我们还忽略了中国运营商的机制,各地省级运营商都是独立的法人,业务落地很难。”

  尽管当时的维珍移动已经在欧洲获得了极大的成功,维珍移动利用维珍集团在交通、快消品、音乐、假日休闲、出版物以及新婚服饰等领域的市场影响力,与电信运营商、终端供应商、软件及内容提供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4年的筹备终究败给了现实。加上维珍在印度也开始展开了转售业务,刘羽和其他6人组成的筹备组最终被解散。

  腾讯缺席

  最新的消息显示,苏宁、国美很可能成为第一批试点企业。1月23日,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苏宁和国美两家企业目前的运行模式初步具备了虚拟运营商条件。

  而此前呼声很高的腾讯很可能无缘此次的虚拟运营商牌照。

  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列明,牌照申请者为依法设立的中资民营公司,而腾讯最大股东为MTH集团(米拉德国际控股集团),其持有腾讯34.18%股权。

  “这一条会成为一些资本不单纯的互联网公司申请资格阻碍。”一位接近工信部的人士透露,电信运营商更青睐苏宁这样的企业合作,一则苏宁的资本单纯,二是此前与苏宁、国美有合作基础。“之所以会列明这一条,主要还是因为电信运营商对互联网企业的担忧。”

  事实上,在一些场合,多位运营商高管都曾公开表示,传统运营商业务正在受到互联网企业的猛烈冲击,其中互联网企业的OTT(overthetop)对传统运营商的挤压非常明显,令运营商的短信、话音甚至国际电话业务都受到很大挑战。互联网企业利用运营商的宽带网络发展自己的业务,不少OTT商直接面向用户提供服务和计费,使运营商沦为单纯的“传输管道”,无法触及管道中传输的巨大价值。比如,微信、QQ、陌陌等移动即时通信工具就占用了运营商的大量信令资源。

  上述人士透露,此次征求意见稿下发之后,腾讯因为了解到知道自己的目标太大,并没有申请牌照。

  此外,也有行业人士认为,腾讯目前没有表态的另一个原因,也在于这家公司当前的主要精力,还集中在解决内部的移动架构调整,以及随之而来的人事震动,“不管未来是否想做虚拟运营商,都要等内部先理顺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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