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效果
一家计划申请转售业务的公司中层告诉记者,无论是渠道商还是互联网公司,最终有多少民营企业能获批入局,这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获得收入,赚到钱维持下去,才能达到试点的目的,进而转为商用。
而在这一点上,付亮并不太乐观。“通信服务讲究的是规模经济,”付亮认为,如果小的民营转售企业得不到很好的制度保障,根本就没有办法从强势的运营商口中分得利润。
为此,工信部也对基础电信运营商提出了5点限制要求来保障试点的进行:一是强制要求电信运营商必须和2家以上的转售企业合作。二是向转售企业提供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的接入质量。
三是要分配连续号码或者整个号段资源给转售企业。四是批发价格水平应该低于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价格水平。五是不得排他。
但是,这5点要求在一些计划开展转售业务的企业看来依然不够。“很多要求是比较‘虚’的,执行程度不同差异太大。”前述公司中层表示,“比如要求给我们的价格要低于公众市场价,低多少则没有标准。”
“比如同样的套餐市面上卖50元,运营商如果以48元的价格给我们,那我们还是没办法开展业务。因为还有场地,客服等很多成本。”上述人士称。
该人士表示,携号转网能不能全国开启也非常重要。“总之,要在执行层面给民企更多的利润空间,生存空间。”
舒华英认为,通信业过去的一些改革更多的是停留在口号层面,最近一两年工信部推动了更多可执行、可操作的变革。他相信工信部未来还会出更多的新政,最终是推动“虚拟运营商”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