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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经营在线音乐业务分析

2007-12-21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1)沿用代收费模式。如果运营商刚进入在线音乐市场,建议采用最为保守的代收费模式。也就是仅仅给专业经营在线音乐业务的SP提供链接、代收费等服务。在时下音乐词曲著作权人对权利的保护日益趋紧的形势下,代收费模式可以使电信运营商最大程度地减少侵权风险,同时又能分享在线音乐业务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巨大收益。

  (2)与九天、巨鲸合作,但以运营商的运营风格呈现。合作的内容包括音乐内容、音乐资讯、音乐专题、用户互动等。与九天、巨鲸合作的理由是九天目前是国内经营最成熟的在线音乐服务商之一,拥有良好的乐迷互动、音乐资讯、音乐专题策划等;而巨鲸则拥有相当多的音乐内容,对音乐内容的整合非常专业。与这两家在线音乐服务商合作恰好可以弥补互联星空在线音乐业务购买推荐不够、用户互动缺失、粘性产品匮乏等方面的不足。这种合作模式下电信运营商负有版权连带责任,因此要求电信运营商在审核版权方面投入较多的注意力。但是,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这种合作模式下电信运营商可以获得比代收费模式下更高比例的收益分成。

  (3)采取战略联盟合作模式。此前,中国电信携惠普、联想、思科、微软、用友、中兴、点击科技、神州数码等八家应用提供商、设备提供商、客户服务提供商组成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联盟”。随后,华为、UT斯达康、上海贝尔阿尔卡特、金山、趋势科技、中关村科技、金蝶等企业也加入了该联盟。无独有偶,2006年7月18日,中国移动联合国际四大唱片公司、国内主流唱片公司、门户网站、大型专业SP、手机终端厂商以及音乐媒体等共同成立了“M.Music无线音乐俱乐部”。无论是成立服务联盟,还是成立音乐俱乐部,都能够一方面增强一揽子服务能力、丰富内容,另一方面也提高联盟成员之间的信任度。互联星空可以借鉴这种模式,联合大唱片公司成立“星空音乐联盟”,联合大影视内容提供商成立“星空影视联盟”。这样可以获得内容提供商的信任,进而实现事后支付保底金的目标。不过,这种模式要求电信运营商专门建立经营在线音乐的机制和团队,全面参与到音乐内容、音乐资讯等方面的合作、采集、用户互动等活动中来。通常情况这种合作模式下电信运营商能够获得的收益分成比例是最高的。

通信世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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