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一:以用户评价作为对企业管理的抓手,更多听取用户的声音。
传统针对电信企业的规定往往过多过细,虽可作为对企业管理的蓝本和标尺,但切不可刻舟求剑,有些要求现在看起来并非必须。比如,业务开通、故障修复时限等,企业早已超出规定很多;又如,客服电话人工服务接通率等,企业已通过分级服务、自助服务等满足了用户需求。因此,从用户角度评价企业服务能力更加客观,通过用户调查、用户数据分析,结合用户满意度测评、投诉申诉分析等具体手段,听取用户声音,是监管的有效抓手。
建议二:监管部门重在把握方向,立足行业,协助企业更好的服务用户。
面对转售企业,注重制定规则,而非具体规定,如《关于加强移动通信转售企业电信资费网上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具体操作方式完全可以结合企业自身业务特点进行。同时,对转售企业并非总是铁面无私的监管,更多的是行业信息分享与经验传递,帮助企业健康成长,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一家企业的成败得失并不需要监管部门过多关注,行业环境的健康有序、用户群体的和谐稳定才是监管成熟与否的重要评价。
总之,对转售企业的管理正是工信部当前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面对多个运营主体进行管理规范,面对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决策研判,是抓大放小还是面面俱到,转售试点的过程也是监管工作的尝试与创新。有句话“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行业管理的初衷就是推动行业发展、保护用户权益,唯有不忘这一初心,以始为终,方能得到行业、用户、社会的和谐共赢。
作者简介:马慧 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就职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规划所用户与服务研究部,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电信服务监管、用户权益保护、电信服务质量监测、用户申诉分析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