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构指出,手机电视传输网络和国家标准的选择不单是技术问题,它关乎产业链各集团的利益划分。目前许多标准背后已经形成了各自的产业联盟,广电企业、移动运营商、终端商、硬件和软件服务提供商都涉足其中。
另据本刊记者了解,标准之争出现了一位女性的身影。作为电信法修订草案的发起者,强硬的管制风格使维维亚娜·雷丁在欧盟内部获得了“铁娘子”的别称。她在声明中称,“我们要么就像我们支持GSM标准那样在移动电视领域领先全球,要么就把这个很有前途的移动电视市场的大部分份额拱手让于他人。”
这番评论让许多业界人士感到担忧。他们称,应当由市场来决定使用哪种技术,多种技术可以同时存在,一种更自由化的方法将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目前,至少有6种不同的手机电视技术在欧洲市场上竞争。但这些技术之间是不兼容的,而且要求对基础设施进行巨额投资。
市场分析师西莫斯·麦卡蒂尔称:“移动电视服务在发展早期的宣传有点过了。如今美国移动视频节目的观众只有2%。两年前,有分析师预测,到2008年,美国市场移动电视的份额会达到10%。”
可以肯定的是,高通所推行的标准并非市场上唯一进展比预期要慢的移动视频服务。美国移动运营商斯普林特和AT&T提供的移动电视,目前在全球有300万用户,这项服务却花费逾三年的时间才完成用户基站的建设。
相比美国高通的努力,欧盟表现得更为直接。雷丁警告称,目前欧洲国家在移动电视业务上已经失去了竞争优势,要想在未来迎头赶上,需要加快发展速度。如韩国移动电视普及率接近10%,而欧洲普及率最高的意大利还不到1%。显然,与美国及亚洲相比,欧洲在手机电视方面仍处于劣势。而欧盟强推手机电视市场化的步伐也是不想让其他地区的手机电视产品或电视节目占领自己的市场。
业界观察人士指出,看似欧盟希望它的表态能够改变市场被多种技术瓜分的格局,刺激规模经济的发展,但DVB-H之所以能够最终胜出,主要是因为该标准以欧洲利益为基础,且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欧洲投资研发。
复制是欧盟的惯例?
依据欧盟章程,欧盟委员会有权代表各成员国确定技术标准。在一份声明里,欧盟更是直言不讳地表示,他们在上世纪80年代末成功将欧洲GSM手机标准推向全球,就是共同标准赢得全球市场的“最好实例”。
高通技术的支持者强烈抨击了欧盟的这一决定。他们认为GSM的强制执行是在GSM技术成熟并取得成功之后才进行,而现在手机电视的技术还不成熟。在欧洲,移动运营商们强制执行了GSM标准,欧洲移动工业经常会引用这一决定来辩解,欧洲手机市场发展比美国市场迅速,原因就是美国的多项标准共存导致增长缓慢。
不过,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对各成员国的约束力有限,成员国有权选择是否优先采用这一标准,以及是否放弃其他标准。
据国内某移动运营商技术人士向《IT时代周刊》介绍,当前手机电视业务主要基于移动运营商的无线通信网络,其优点是实施方便,无需改变终端硬件结构,上行互动能力强。该方案得到了移动运营商的大力支持,但缺陷也很明显。目前2.5G的GPRS和CDMA 1x网络带宽都无法保证节目画面的清晰流畅,手机电视节目每秒只能播放3-5帧画面。而3G网络虽然可以提供384kbit/s的传输带宽,但对于大规模的流媒体传输,仍然不是最有效的配送网络。此外,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传输视频和音频节目需要大量流量,由此产生的流量费也是价格不菲。
事实上,有分析师已经发出质疑,用户是否愿意为移动电视付费?In-Stat首席分析师大卫·张伯伦称:“对于移动电视服务的定价,运营商都在探索。”他们去年的一项用户调查显示,许多用户对观看移动视频节目很感兴趣,但有80%的受访者称“不会每月支付15美元”。
广播公司则认为,官方认可哪种技术成为通行标准并非问题的实质,问题的关键在于移动电视能否生存并且发展下去。欧洲商业电视协会主管罗斯·比甘指出,尽管该服务在意大利已正式投入商用,但目前欧洲多数国家仍处于测试阶段。正如Jupiter研究分析师内尔·斯特罗瑟所担忧的那样,“移动电视的前景并不乐观,该业务要真正腾飞,仍需时日”。
本文行将截稿前,本刊记者获悉,在4月3日结束的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国家标准专家评审组的第六次工作会议上,深圳新岸线提交的T-MMB方案最终被遴选确定为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国家标准的技术方案。但随后这一结果就受到了国家广电总局相关人士的质疑。
广电方面认为,此次国标遴选过程“并不符合广播标准的规范程序”,不能应用在相关领域。他们认为,此前五次会议都有来自广电领域的专家出席,而这次一个也没有。且专家组内具备广电技术背景的专家基本没有,这些非广电领域专家评议结果的科学性尚待观察。中国通信广播标准化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T-MMB的胜出仅代表部分专家遴选的结果,而这一专家评议结果距离颁布成为国家标准并能够被实施仍有一段时间。
据悉,该评议结果将上报国务院,距离国标最终公布尚无时间表。
IT时代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