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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 IPTV会后生命周期结束 马耳他关门会议详解

2008/01/18

  ITU-T FG IPTV第七次会议也是最后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0日-18日在马耳他召开,根据ITU-T TSAG的规定,FG IPTV的生命周期到此次会议就结束了。ITU-T FG IPTV在全球IPTV标准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未来全球IPTV产业的发展也将产生巨大影响,IPTVWorld特邀请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标准所所长、ITU-T IPTV FG副主席刘多女士对本次会议和前六次会议进行详解和总结,作为年度专稿推出以感谢业内专业人士长期以来对IPTVWorld的关注。ITU-T FG IPTV第七次会议共有来自全球近160名专家参加了会议,共收到文稿119篇。中国有20名专家参加了会议,提交文稿37篇,文稿主要集中在体系架构、需求、安全、服务质量、中间件等方面。此次会议的所有输出文档将输入到相应的研究组(SG)当中。此次会议由于要对所有的输出文档进行最后的整理、完善,因此日程非常紧张,每个工作组都几乎每天工作到深夜,以便能够保证所有输出的工作文档的质量。

  目前所有这些工作文档都已经提交给FG IPTV的归属工作组SG13,SG13所负责的IPTV JCA根据这些文档所涉及的领域和具体的技术分别分配到不同的研究组和课题组,以便各个研究组能够根据具体的情况将这些工作文档全部或部分形成最后的国际建议。因为按照ITU-T的规定,FG(焦点组)不能够形成国际建议(我们通常所说的国际标准),它所完成的文件都是工作文档(working document),这些工作文档输入到相应的研究组(SG)之后,由各个研究组决定是否能够形成最后的国际建议(Recommendation)。由于IPTV所涉及的技术的广泛性,因此ITU-T决定成立IPTV GSI来对IPTV相关的文档在多个SG(SG9、11、12、13、15、16、17、19)之间进行总体协调和推进。第一次IPTV GSI会议正在韩国首尔召开(2008年1月15日-22日),目前首要的目标是能够在一年之内将“IPTV业务需求”和“IPTV体系架构”这两个工作文档进行少量修改完善之后形成国际建议。

  1、FG IPTV的总体情况

  FG IPTV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共召开了7次会议,收到了1101篇文稿,参加者包括来自40个国家1243名专家(见表1),其中既包括传统电信网的专家,也包括来自广播电视行业、IT业的专家,通过这7次会议和文稿以及这些专家的贡献,一方面产生了IPTV的定义,另一方面也形成了21个工作文档,并根据这些文档的内容确定了负责此文档的相应研究组和课题(即Q/SG),详见表2。

表1:FG IPTV会议总体情况


表2:FG IPTV输出的工作文档以及负责此文档后续工作的ITU-T研究组

  2、FG IPTV的主要研究成果

  如前所述,FG IPTV的主要研究成果包含IPTV的定义和21个输出文档,下面分别对IPTV的定义和三个重要的文档“IPTV业务需求”、“IPTV体系架构”和“IPTV业务流程举例”进行介绍。

  1)IPTV的定义

  IPTV在FG IPTV研究之前已经有多个标准化组织和相关企业的不同定义,FG IPTV作为全球标准化组织,需要给出一个全球范围内认可的统一的定义。因此IPTV的定义是FG IPTV首先要完成的工作,要在此定义的指导下开展其它领域的工作。由于参会专家来自多个领域,因此大家的视角和考虑问题的方式都不太相同,共召开了4次会议对IPTV的定义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最终确定了如下的定义:

  IPTV是一种多媒体业务,例如电视、视频、文本、图形和数据等,是在具有一定的QoS/QoE、安全、交互性和可靠性可管理的IP网络上传送的。(IPTV is defined as multimedia services such as television/video/audio/text/graphics/data delivered over IP based networks managed to provide the required level of QoS/QoE, security, interactivity and reliability.)

  从定义本身以及会议上的全球专家的讨论,以上的定义主要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电视、视频、语音、文本、图像、数据等业务都是IPTV的一种表现形式;   此IP网络是一个可管理的网络,能够提供所需要的服务质量、质量体验、安全性、可交互性和可靠性等级。

  2)IPTV的业务需求

  《IPTV的业务需求》文档从以下7个方面共提出了810多个需求:   目前此文档中所包含的800多个需求应该覆盖的比较全面,同时对每个需求是必备的需求还是可选的需求都进行了规定。但也存在着这些需求在层次上不一致的问题,即有些需求是比较高层的需求,而有些需求是非常底层和具体的需求,由于层次上的不一致,则会导致这些需求之间有些是重合或包含的关系,而有些是相互独立的关系,因此还需要再做进一步的工作从而使得在层次上比较接近。

  3)IPTV的体系架构

  IPTV的体系架构与第六次会议的体系架构没有太大的差别,只是在细微之处进行了细化和完善。IPTV的功能体系架构包含7个部分:端用户功能、应用功能、业务控制功能、内容分发功能、网络功能、管理功能和内容提供功能,如图1所示。

图1 IPTV的功能体系架构

  《IPTV体系架构》中根据功能体系架构中几个部分的不同实现方式共列举了以下三种:   此体系架构文件对IPTV的高层体系架构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描述,但没有涉及每个部分的具体解决方案,因此每部分的具体解决方案还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4)IPTV的业务流程举例

  此文档对IPTV的业务进行了分类,并对几种典型业务的概念、实现流程等进行了描述。此文件对IPTV的业务进行了如下的分类和列举:   Linear TV (audio, video and data)
  Linear Broadcast Audio
  Linear TV with Trick Modes
  Multi-View service
  Pay Per View (PPV)
  Personal Broadcast Service
  PVR service (network or client-based)
  Time-shift TV
  Video on Demand (VoD)
  Near VoD (Video on Demand) broadcasting
  Content Push
  Music on Demand (MoD) including Audio book
  Content download service
  Service Information (EPG: Electronic Program Guide, ECG: Electronic Content Guide, etc.)
  3rd party content services
  End-user Originated content (Video, etc. and applications)
  Regulatory Information services
  Advertising
  Hybrid services   Interactive TV (iTV)
  Learning services (education for children, elementary, middle and high school student, languages and estate, etc.)
  Information services (news, weather, traffic, etc.)
  Entertainment services (photo album, games, karaoke and blog, etc.)
  Portal services
  Commerce services (security, banking, stock, shopping, auction and ordered delivery, etc.)
  Interactive Advertising   Communication service (e-mail, instant messaging, SMS, channel chatting, VoIP, Web, multiple video conference and video phone, etc.)
  Communications Messaging
  Presence service

  3、IPTV GSI的工作计划

  FG IPTV结束之后,ITU-T为了能够继续在IPTV领域具有主导的地位,以及将FG IPTV的输出文件完善成国际建议,ITU-T成立了IPTV GSI,用于将IPTV相关的研究组和课题进行全面的协调,从而能够使得各个课题协同工作,相关文件能够协调一致,目前涉及的研究组包含SG9/11/12/13/15/16/17,由于要涉及如此多的研究组和课题,因此IPTV的协调量是很大的,原FG IPTV主席北电的Ghassem Koleney将担当IPTV GSI TSR(技术协调组)的负责人。

  目前IPTV GSI正在韩国召开,相关的不同研究组的课题报告人等都安排了相关的计划,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文档“IPTV业务需求”和“IPTV体系架构”分别负责的课题是SG13的Q2和Q3,由于会议正在进行中,所以将目前最新的情况介绍一下:

  1)IPTV业务需求

  Q2/SG13已经对此文件进行了一天的讨论,首先讨论了是否能够将FG IPTV的输出文件作为国际建议的草案,不同的国家和公司等有不同的意见,包括韩国认为无论是此文件的范围还是具体的内容等都不完善,所以不同意将此文件作为国际建议草案,希望能够放到living list当中,但其他与会专家都不同意此建议,认为此文件虽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已经经过了FG IPTV一年半的工作,应该是可以做为建议草案的基准文件的,因此应该首先对具体的内容进行讨论,然后再来决定需要做多大的改动。经过讨论大家达成一致意见即目标是将此文件作为建议草案并最终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此建议,并对具体的内容进行详细地讨论,然后再根据修改量来决定需要多长时间来通过。

  2)IPTV体系架构

  Q3/SG13对此文件刚刚进行了半天的讨论,主要讨论的内容集中在《IPTV体系架构》和NGN的体系架构文件NGN FRA的关系,以及是否将《IPTV体系架构》作为一个单独的文件还是提取相关的内容放到NGN的相关文件当中,经过讨论,大家目前的一致意见是将《IPTV体系架构》作为一个独立的文件进行讨论并通过,同时大家的普遍意见是《IPTV体系架构》是一个比较高层的描述文件,具体的细节实现方案需要目前的一些课题来进行深入的研究,例如IMS、RACS、NACF等等。同时中国代表团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的魏凯将继续作为此文件的编辑人进行后续的工作。

  4、后续工作

  中国代表团在FG IPTV的整个工作中都做出了很多的贡献,包括在管理层和文稿的数量以及质量。中国代表团在整个FG IPTV会议期间共提交了357篇文稿,为FG IPTV所有文稿的1/3,并主导了IPTV体系架构、IPTV安全、IPTV服务质量和性能等多个方面的文档内容,将我们在国内的研究成果较好地提交并写入相关的文档中。中国代表团在每次会议之前、之中和之后中国代表团都能够进行统一组织和安排,从而形成合力,争取将我国的研发实力和国内标准化工作能够在国际文档当中得到最充分地体现,充分反映我国的实力和利益,并赢得了国际专家的广泛肯定和赞赏,FG IPTV主席也多次在全会上对中国代表团的贡献表示感谢。

  目前由于所有的工作都已经提交到ITU-T不同的研究组(SG)相应的课题(Question),因此后续的IPTV的标准化工作将在这些课题中进行研究,由于所输出文件的内容和质量的不同,FG IPTV的输出文档将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例如有的会比较快速地通过成为国际建议,而有的将会进行比较大的改动比较长的时间之后成为国际建议,另外也会有一些文档的内容会被部分地提取并融入到这些课题原有的文档当中,而还有一些文档可能没有任何最后的结果。因此就需要我们对这些文档今后的处理方式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想法和建议,并朝这个方向努力,还需要中国代表团继续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争取实现我们的目标。

中国信息产业网(www.cni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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