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底,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4名短信群发者提起公诉。此事经多家媒体报道后,有人欢呼“垃圾短信滋扰生活有望被定罪了!”然而,随着真相浮出水面,此前欢呼的人们也许会感到失落。原来,这4人是因为“未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被控,而非“滋扰接收人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大量不请自到的垃圾短信往往是由拥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所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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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1-26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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