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随着“三网融合”的进一步加剧,运营商之间的业务开始交叉并相互渗透。与此同时,为了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各种国际标准在强调开放的同时,也开始彼此相互借鉴、互通有无,以达到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目的。
作为交互视讯的一种典型业务应用,IPTV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国际上,最初都是电信运营商抢夺广电运营商业务的一个工具。而现在,许多国外广电运营商也开始拥抱IPTV,研究如何在广电网络中开展IPTV 及其各种变种业务,以应对电信运营商的竞争。
早期的IPTV 系统基本上都是私有系统,无论是国内比较成功的中兴、华为、UT 斯达康还是国外的微软、阿尔卡特和爱立信等全部是私有系统。但是这种私有系统目前也正是阻碍IPTV 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开放,各种系统之间不能互联互通;维护和运营成本高;缺乏应用,尤其是不支持已经在互联网领域已经广泛存在的各种应用等。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IPTV 产业链中的主要玩家又联合起来,相互合作,针对各个环节制订了相应的国际标准,以规范产品开发、业务推广以及产品和设备之间的互联互通。这也是诸如OIPF(Open IPTV Forum)等组织成立的初衷。
在吃尽了被私有方案锁住的苦头之后,很多业务运营商也痛定思痛,不再愿意选择封闭和私有的解决方案了。在方案的评估过程中,对方案的开放性和标准化成为第一要求,因为可以为后面的中间件、应用、终端设备等留有广阔的选型空间和替换自由度,从长远来说,可以为运营商节约大量的维护和运营成本。
本文着重介绍IPTV 的三大阵营:私有方案、OIPF 和GEM㊣PTV。OIPF 和GEM㊣PTV 都属于开放标准的解决方案,但是OIPF 源于电信阵营,而GEM㊣PTV 则源于广播电视阵营。广电运营商如何选择一个适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的IPTV 解决方案?作者结合自己的研究和工作经验给出一些管见以供参考,同时欢迎同行或有兴趣的读者一起商榷。
IPTV 简介
IPTV 的定义有多种,但一般而言,它指代的是基于IP 网络的数字电视业务。与传统的广播电视不同,IPTV 系统是通过IP 协议在宽带网络中进行数字电视业务的传送。IPTV 的好处是既能在受管理的网络(Managed Networks,由运营商做端到端的管理)中进行业务传送,又可以在开放的互联网中进行业务传送。对于家庭用户,IPTV 经常和视频点播业务结合在一起,也可以和互联网业务,如宽带上网或VoIP(网络电话)业务打包在一起。 当IPTV、VoIP 和上网业务打包在一起时,又俗称“Triple Play”(三重业务)。如果在加上移动性(Mobility),这种多业务包又俗称“Quadruple Play”(四重业务)。
目前,IPTV 正处于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和传统的广播电视业务相比,它有很多优势和业务潜力,因为它能够提供一个更为个性化和互动的环境。
IPTV 的优势与局限性
IPTV 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IPTV 基于IP 平台,使得电视业务可以很容易地和其他IP 业务打包和捆绑,比如高速上网和VoIP 等。
其次,基于IP 平台能够提供更多机会实现业务互动和个性化。例如,业务提供商可以为用户提供交互节目指南,用户可以根据节目名称或者演员的名字对节目内容进行搜索,或者通过画中画(Picture-in-Picture)功能,在不离开当前节目的情况下浏览其他频道。
IPTV 另外一个优点是方便各种业务的整合和融合,基于IMS 的IPTV 解决方案使得这种优势尤为突出。融合业务(融合通信)意味着可以在现有的业务基础上无缝地生成各种新的增值业务,一个简单的例子是TV Caller ID (电视显示电话主叫号码)。另外,国际上MSO(多业务运营商)目前正在积极规划同一个业务如何通过不同的传输网络,在三种不同的设备中运行和显示(Triple Screens:电脑、手机和电视机)在目前阶段,和有线电视业务相比,IPTV 有如下几点局限:
首先,当流数据不可靠时,IPTV 业务对于丢包和时延很敏感。因此为了保证业务质量,IPTV 业务运营商都需要预留足够的业务带宽,对于最低的带宽有严格要求。
其次,在现实中,特别是传统的IP 网络,一般的带宽介于3~5 Mbps,对于这样的码流条件,显然只可以传输标清数字电视节目。
IPTV 的流媒体在无线网络传输环境中还不太成熟,特别是在家庭网络中,基本上是采用有线连接,而不是采用已经普及的WiFi 无线网络。
好在目前世界各地的网络带宽都在不断增加:日本和韩国平均网络速度已经达到100 Mbps;北美现网的平均速度是10Mbps,正在向50Mbps 演进;中国预计在不久的将来,网速也将会有一个大飞跃。
IPTV 和INTERNET TV
我们还经常听到 Internet TV(互联网电视),那IPTV 和Internet TV 的区别是什么?传统上,IPTV 是在一个受限(受管理)的网络中进行业务传输,该网络是由运营商投资并且是有业务质量保证的;用户要么使用机顶盒或者带接收机功能的电视一体机接收业务。而Internet TV 是基于“best effort”的业务,质量没有保证,用户通过电脑进行业务的接收和观看。但是,新一代IPTV 系统,如由OIPF 定义的IPTV 标准,上述两种情形都支持。
IPTV 关键技术
和传统的数字广播电视不同,IPTV 采用了一些其他关键技术,包括:
视频压缩采用H.264(MPEG-4 part 10)
多播采用 IGMP 等协议
流媒体传输采用RTP、RTSP(为了改善流媒体的传输质量,一些公司对传输协议进行了一些修改——作者注)
SIP(主要运用在基于IMS 的IPTV 系统中)
私有IPTV 解决方案
在现阶段,在各地部署的IPTV 解决
方案主要还是一些私有的解决方案。
私有解决方案一览
由于IPTV 兴起时间不长,国际标准滞后于实际系统的部署,因此目前市场上主流的IPTV 系统均为私有系统,比较普及的品牌包括微软的MediaRoom、阿朗(Alcatel㎜ucent )MiViewTV、Cascade QualiTView、Espial Evo、Kasenna LivingRoom、MinervaNetworks iTV Manager、Nokia Siemens Networks’ Myrio platform、Orca InteractiveRiGHTv 、Quative TV Service Delivery Platform 、SeaChange TV Platform、汤姆逊SmartVision TV、UT 斯达康 RollingStream、NDS 等。
在中国市场上,UT 斯达康和中兴公司暂时领先于其他公司。其中,UT 斯达康在海外也有不俗的表现,如在印度和日本市场等;华为公司可以借助其整体解决方案的实力,有机会在下一代基于IMS 的IPTV 解决方案中脱颖而出。MRG 曾经在2007 年3 月公布过一个市场调查,对IPTV 中间件及其市场影响力进行了一个排名,具体的结果见表1。

表1 私有IPTV 系统市场占有统计
采用私有方案的挑战和障碍
OIPF 的系统结构

图2 是OIPF 的体系结构,通过单一的体系结构来支持多种业务模型。如上所述,OIPF 除了支持受管理的网络之外,还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种业务,包括互联网电视。
OIPF 标准的主要内容
2009 年1 月,正式发布的OIPF 标准版本1 一共包括7 卷:卷一介绍体系架构 (39 页)、卷二讨论媒体格式(22 页)、卷三涵盖了内容的元数据(41 页)、卷四定义了协议(176 页)、卷五和卷六讨论了应用环境(223 页、67 页)、卷七探讨了安全机制和内容保护(87 页)。
截至本文完稿时,发布的第二版本标准包括功能性体系架构版本(234 页)、业务和平台的需求 (46 页)、业务和功能定义(10 页)。
版本1 定义的功能和业务
版本1 定义的业务包括:
定时节目,又称为广播或线性电视业务
节目点播,又称为视频点播,包括节目下载告等
对混合业务的支持
版本1 定义的功能包括:
接入网的支持,版本1 只支持固网接入网,如DSL 和PON 等
广告
收费和计费
内容格式,定义了视音频、字幕以及标清和高清的图形格式等
节目指南
家庭网络
互动应用
QoS(业务质量)
安全机制
业务的使用,定义了两种模式:开放的网络如互联网和受管理的网络
用户界面
用户管理
Web 的访问
业务的可移植性(Service Portability)——用户可以通过不同的设备在任何地方通过不同的接入网访问IPTV 业务
远程管理
版本2 定义的功能和业务
版本2 在版本1 的基础上对相关的业务进行了扩充,并新定义了新的业务。
节目点播,扩展了版本1 的基本播放控制功能,如跳过章节、设定书签和根据时间跳播等。对于下载的节目点播业务,版本2 提供了内容同步的功能,版本2 还为用户提供在节目中插入信息和注释的功能,这些消息和注释可以被其他用户看到。
PVR,在版本2 中,同样对基本的播放功能提供了扩展,如跳过章节、设定书签和根据时间跳播等。除此之外,还授权用户可以通过一些设备,如手机或PDA 完成PVR 录制的安排和节目内容的管理。
《中国数字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