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副总裁兼副总法律顾问戴夫·海因纳(Dave Heiner)今天发表博文称,“在大西洋两岸的法律战中,摩托罗拉移动要求微软停止销售产品,或从产品中去除基于标准的播放视频和无线连接的能力。摩托罗拉移动采取这些措施的唯一基础是,我们的产品采纳了业界标准。当业界采用这些标准时,我们都预计摩托罗拉移动和其他公司会遵守它们的承诺。”
海因纳说,摩托罗拉移动要求微软为每台售价1000美元的笔记本交纳22.5美元许可费。笔记本依赖于摩托罗拉移动持有的与H.264标准相关的50项专利。微软称,为了使用H.264标准,该公司需要向另外29家公司许可专利。这些公司向微软收取“2美分专利许可费,微软使用了这些公司逾2300项专利”。
这并非摩托罗拉移动首次被指控不以FRAND条款许可与标准有关的专利。本月早些时候,苹果谴责摩托罗拉移动不根据FRAND条款向它许可专利。
海因纳在博文中称,“摩托罗拉移动违背了其承诺。摩托罗拉移动正在利用与标准相关的专利扼杀网络视频,Google不大可能改变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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