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等待了多年的3G牌照发放终成现实,手机广告业务将因此而获得更高、更广的平台。然而,在垃圾手机广告横行的现实中,如何促进手机广告健康发展,避免重蹈当年SP的覆辙呢?王煜全认为,要保证手机广告的健康发展,应在其发展之初就加以监管,其理由有三。
首先,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区别来说,传统媒体容易被监管,新媒体不容易被监管,对其采取的监管方式也应与传统媒体有所不同。
其次,手机广告提供的服务会比传统广告更加深入。不管对广告主还是受众来讲,并非只是简单地发送和接收手机广告,而是还存在后续的互动。手机广告可以在首次传播的基础上,被二次传播或三次传播。此时,需要有更适合的监管方式跟上。
第三,在监管手机广告时,必须对用户所接收到的所有广告进行整体考虑。比如,十家广告主发送了手机广告给手机用户,虽然每一家对该用户只接触一次,但是对该用户而言,其接收到的手机广告已经多达10条。这很容易让用户产生不满。
据记者了解,原信息产业部早在2007年就建立综合治理网络环境的长效机制,并确立了“三谁”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
据业内专家介绍,就手机广告业务而言,无论从开拓市场的角度还是从监管的角度看,运营商都有义务确保所有用户不被过度骚扰,除非手机用户与他方签订合同表示同意接收某些内容,任何其他未经用户同意的手机广告都应该由运营商汇总,并实行总量控制。
据刘薇透露,目前《手机广告第三方投放监测和广告效果评估报告》已经初步探讨了为每个用户有节制地推送手机广告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手机广告的特殊性,运营商不能担负起所有的监管职责,否则就会出现运营商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弊病。然而,在王煜全看来,运营商又不能不协助来做监管。如果运营商不协助来做,就会出现诸多问题,“运营商必须在推进手机广告业务发展的同时,协助第三方监测机构担负起部分监管职责。”王煜全表示。
通信世界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