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根据用户投诉情况以及SP日常拨测情况发现,北京华星互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免费试用方式,给部分电信用户开通了名为“如意影视”的互联网业务,并在没有用户“二次确认”的情况下,在试用期结束后,将免费试用业务自动转为收费业务,并向用户收取10元/月的信息费。
按照规定,移动信息服务提供者向用户提供任何有偿信息服务时,应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向用户提供无偿信息服务时,用户予以拒绝的,应停止提供服务。北京华星互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这种强行收费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对此,辽宁省通信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75条规定,对北京华星互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责令停业整顿处罚。
市民如发现自己被莫名其妙地订制了某些“SP”的服务,可向相关基础运营商或者“12300”投诉,另外,也建议电信用户要善于保存好违规的宣传信息或其他相关资料,以便作为投诉申诉的依据。
读报参考啥是“SP”?
“SP”是手机增值服务提供商的简称。
沈阳网-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