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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在移动互联时代容量压力的应对策略

云晴 2011/01/19

  P2P是一种对等互联的技术,网络中的节点均处于同等位置,在此基础上构建相互之间的关系,并形成整个网络。P2P技术的传输比传统的C/S(客户端服务器)模式效率毫无疑义地要高很多,因为每一个Peer都既是服务端同时又是客户端。但由于其选择Peer的随机性,往往是从它可以找到的任意来源中下载数据而没有考虑到网络效率问题。这带来了网络的管理、控制和规划的不可预期和不可控制。结果就是给运营商带来一项大受客户欢迎、低收益而且带来严重的流量管理问题的业务。

  自从P2P技术一出现,运营商就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它进行研究和探索,随着这项业务的发展,或是封堵、或是希望收编,运营商各显其能。

  根据运营经营和近年来市场上可以看到的案例,基本上可以归纳出电信运营商对P2P流量控制的如下的思路和举措:

  1.容忍策略

  采用容忍策略的运营商一般基于如下考虑:P2P业务对电信运营商现有业务冲击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运营商能够通过扩容来控制网络服务质量;或者电信运营商不愿意对现有网络进行改动,而承担P2P对业务和用户的影响。容忍策略一般在业务承载量不是很大的时候采用。或者说是在p2p业务流量尚未成为运营商主要网络流量杀手时使用。

  如在p2p的发展初期,o2推出的多款包月产品就是容忍策略的体现。又例如目前在中移动网络中,p2p业务流量所占比例小到几乎可以忽略的程度,因此这张网络也完全可以采用容忍的策略。

  2.引入策略

  该策略的考虑出发点是P2P技术的良好前景和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对承载网络上的有效部署。运营商与其将之拒之门外,还不如将其应用在自身的业务中去,从而可以节约投资,提高安全性。具体而言就是希望通过可管理可运营的P2P技术,在传统网络上构建一张运营商级P2P网络。

  该种策略的体现在利用p2p技术实现IPTV领域内有过尝试。2008年中国网通就推出过基于P2P的视频网络服务“视网计划”。该业务思路就是通过可管理可运营的P2P技术,在传统网络上构建一张运营商级P2P传输播放网络,由单纯的“资源出租”转变专业化的“视频网络服务”。

  3.限制策略:

  这个策略是电信运营商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P2P业务限制在一定的业务范围之内,从而使得P2P业务对资源的占用与其带来的价值处于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上。例如,改变网络体系结构以适配p2p对传统c/s架构的颠覆。或者通过不同的网络平面实现P2P业务流量与重点业务分离,可以划分专门的带宽给这些业务使用,或者只允许这类业务在网络比较空闲的时候使用。限制策略解决了网络性能和保护用户权益的问题,但该策略仍然只是改良策略,难以跟上流量的剧增速度。

  4.封堵策略

  电信运营商通过自身控制的基础网络封堵P2P流量,如通过协议分析对P2P数据包进行丢弃,或者对p2p用户侧的带宽进行限制,以确保其他数据流的优先级。从技术实现上来讲,这是最为简单的一种。具体的做法就是实时监控带宽流量,在超过一定阀值的情况下对P2P流量进行带宽限制。比如通过宽带用户行为分析系统对IP报文头进行分析,区分出P2P文件下载和P2P流媒体等特定应用的情况。在P2P流量超过设定阀值时,就在链路上采取丢弃P2P流量的办法。

  通过对P2P流量封堵,能够相对容易地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一方面,这种做法会导致客户满意度降低,在竞争环境剧烈、竞争对手(通常不是市场引导者因此网络空闲度相对较高)采取更为容忍的政策进攻时会造成客户的损失。在欧洲或者北美,运营商还会面临着一个网络中立的问题,也即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对流量的一视同仁的问题。

  为了说明这几种策略的运用情况,我们可以从o2采取的策略来分析一下运营商针对市场和技术变化情况下不同的应对。

  和大部分主流运营商一样,O2最初给客户提供的是基于容忍策略的解决方案。一直以来宽带接入它所提供的多种包月方案就是基于这一思路的结果。然而随着下载量无限制增大,O2的网络承载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2010年5月26日,O2宣布将对一些下载量极大的无线互联包月用户采取用量限制的措施。在宣布采取用量限制的声明中,O2给出的理由是为了确保大部分客户的服务质量和服务体验。O2同时还给出了针对这个问题的两个配合性的解决方案,其一是升级软硬件以提高网络能力;其二是将网络上的业务作进一步的优先级划分,例如优先保证流媒体业务而其次再考虑对时间不敏感的业务(如P2P业务等)。

  2010年9月,O2进一步公布了更为严格的流量控制政策。在这个政策规定下,p2p和视频流服务的传送进一步受到控制,在某些情况下(例如中午、傍晚等忙时),此类业务客户的可用速度甚至只能够达到50k/秒。通过这样的控制策略,o2预计能够将p2p业务的吞吐速度控制在50k/秒的范围内。

  取消p2p包月套餐是封堵策略的体现,但细细分析它的公告,这又不是一种简单的封堵。O2公布的方案如下表所示:


图:O2公布的方案

  从表中可以看出,O2通过定义忙闲时和区分协议种类的方式,成功地将“非正当使用网络”的一部分p2p用户界定了出来。这样一来,对该部分用户的封堵就不会影响到合理使用网络的用户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网络中立的原则而不至于招致过为苛刻的攻击。

  在采取封堵策略的同时,O2又提出了一些更为激进的解决思路。2010年11月,O2英国CEO Ronan Dunne在21世纪伦敦宽带会议上提出了向内容提供商收费以缓解运营商所面临的无线带宽压力。他的想法是“某些内容提供商也许会乐意为他们的业务承载量付费,这样他们的服务质量就能够保证更高于他们的竞争对手”。这种思路毫无疑问面临着一个网络中立的问题。有意思的却是,在11月英国文化部长 Vaizey在讲话中表达了对O2这种观点的支持。这意味着在政府或者监管部门中,至少在这个问题上不完全绝对地用“网络中立”这个帽子对向内容提供商分摊责任的解决方案一下扣死。

  o2经历了容忍策略、限制策略到封堵策略的历程,目前又提出了向内容提供商收费以缓解运营商所面临的带宽压力。这体现出来运营商由独自承担网络压力和义务思路转变为通过细化流量构成而与合作伙伴共同承担网络建设成本的思路。是移动互联价值链发生变化后一种自然的体现。理论上来说,p2p网络代表了一种发展趋势,因为桌面计算能力越来越强而且日益容易获得,很多早先必须基于中心的处理模式已经过时或者说不再是必须。在Apple带来“PAD”革命之后,这种分布式处理能力的趋势体现得更加明显,所以考虑采取何种策略来应对这一变化趋势,一定是运营商很快都需要面临的问题。

移动L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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